相关部门、、事业、科研、企业等各要素深度参与、相互促进的装备发展格局。(二)工作原则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在教育部统一部署下,各地因地制宜确定装备发展路径。发达地区,重在优化结构,实现装备与教育教学有机结合。欠发达地区,重在均衡提高配备和管理水平,并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重视支持信息化教学装备发展。育人为本、深度融合。实施素质教育,推进装备与课程建设和文化深度融合,装备与师资培养和教学实践深度融合,装备与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深度融合,满足促进学展的学习需要。标准、支撑。以课程标准规定、装备标准体系和规范工作机制为,强化法治意识、规范意识和意识,坚持推进装备规划、实施、管理的制度化和化。注重工作队伍建设,发挥技术力量作用,注重基础设施、数字资源、师生应用能力协同,实现教育技术装备化发展。鼓励创新、特色发展。支持基层进行实施模式创新、管理方式创新、应用技术创新。在标准化的基础上,鼓励充分发挥装备作为课程资源的作用,实行特色化发展,实现标准化与特色化的有机统一。各方联动、协同推进。立足获得产品和服务,培育、引导、规范装备市场,充分发挥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装备项目管理平台,南京骏飞科技专业定制,满足装备项目管理需求!上海项目管理平台

第二十条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在有限范围内竞争或者只能从***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外,一般采用公开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第二十一条采用综合性评审方法的,评审因素应当按照采购需求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确定。采购需求客观、明确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中客观但不可量化的指标应当作为实质性要求,不得作为评分项;参与评分的指标应当是采购需求中的量化指标,评分项应当按照量化指标的等次,设置对应的不同分值。不能完全确定客观指标,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方案的采购项目,可以结合需求调查的情况,尽可能明确不同技术路线、**形式及相关指标的重要性和优先级,设定客观、量化的评审因素、分值和权重。价格因素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分值和权重。采购项目涉及后续采购的,如大型装备等,要考虑兼容性要求。可以要求供应商报出后续供应的价格,以及后续采购的可替代性、相关产品和估价,作为评审时考虑的因素。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方案,且供应商经验和能力对履约有直接影响的,如订购、设计等采购项目,可以在评审因素中适当考虑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要求,并合理设置分值和权重。江苏教育装备项目管理系统高校项目管理系统,南京骏飞科技为高校项目管理注入新活力!

加强指导和监管,更好地发挥各部门作用,形成有效配置资源机制。强化社会监督和用户导向,限度吸收教师、家长、学生及社会各方参与装备工作。三、主要任务(一)做好配备工作健全装备标准。充分发挥教育装备标准化技术会及其分委会等相关机构的作用,加快标准制定步伐,形成规范完整的装备标准体系。编制装备分类目录,逐步统一装备分类。编制装备名称词典,清理当前不规范的装备项目与名词,优化装备管理。鼓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健全本地装备标准体系。加强设施建设。各地要用好“改薄”及其他和地方与装备相关的和项目,按照标准建设实验教学和音体美装备和场所。支持探索建设综合实验室、特色实验室、学科功能教室、教育创客空间等教育环境。鼓励对现有教室进行多功能技术改造,适应学生学习需求。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实现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鼓励探索建设智慧校园。科学配置装备。各地要遵循装备和技术生命周期规律,实现装备的可持续发展,减少“运动式”、机械达标性配备。要按照标准配齐配足各类装备,保障教育教学及学生生活基本需要。保质保量配好图书。鼓励配备可升降、可灵活分组拼合的课桌椅。鼓励教师学生自制教具。
第三十一条重点审查是在一般性审查的基础上,进行以下审查:(一)非歧视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指向特定供应商或者特定产品,包括资格条件设置是否合理,要求供应商提供超过2个同类业务合同的,是否具有合理性;技术要求是否指向特定的、商标、品牌、技术路线等;评审因素设置是否具有倾向性,将有关履约能力作为评审因素是否适当。(二)竞争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确保充分竞争,包括应当以公开方式邀请供应商的,是否依法采用公开竞争方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是否符合法定情形;采购需求的内容是否完整、明确,是否考虑后续采购竞争性;评审方法、评审因素、价格权重等评审规则是否适当。(三)采购政策审查。主要审查进口产品的采购是否必要,是否落实支持创新、绿色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采购政策要求。(四)履约风险审查。主要审查合同文本是否按规定由法律顾问审定,合同文本运用是否适当,是否围绕采购需求和合同履行设置权利义务。是否明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要求,履约验收方案是否完整、标准是否明确,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是否可行。(五)采购人或者主管预算单位认为应当审查的其他内容。项目管理审计平台,南京骏飞科技以专业视角审计项目管理各环节!

第七条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采购政策和有关规定,符合强制性标准,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采购需求应当依据部门预算(工程项目概预算)确定。第八条确定采购需求应当明确实现项目目标的所有技术、商务要求,功能和质量指标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和项目实施风险的因素。第九条采购需求应当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应当客观,量化指标应当明确相应等次,有连续区间的按照区间划分等次。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方案的采购项目,应当说明采购标的的功能、应用场景、目标等基本要求,并尽可能明确其中的客观、量化指标。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第十条采购人可以在确定采购需求前,通过咨询、论证、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以及其他相关情况。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时,选择的调查对象一般不少于3个,并应当具有代表性。第十一条对于下列采购项目。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软件,南京骏飞科技精心研发,助力项目管理升级!上海中小学项目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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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采购活动的源头和结果管理。二、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一)采购人负责确定采购需求。采购人负责确定本单位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编制采购需求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对采购需求进行书面确认。(二)采购需求应当合规、完整、明确。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落实采购支持节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除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外,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必要时,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供应商、的意见。采购需求应当包括采购对象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所有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对象的数量、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对象的验收标准等内容。采购需求描述应当清楚明了、规范表述、含义准确,能够通过客观指标量化的应当量化。(三)加强需求论证和社会参与。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结合预算编制、相关可行性论证和需求调研情况对采购需求进行论证。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采购人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上海项目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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